土地出让金10%用于水利管理办法将出台
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被公认为含金量最高的*策 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%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近期终将进入实实在在的法规条文中。
《经济参考报》从30日召开的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了解到,近期,水利部和财*部将联合下发土地出让收益中央统筹使用管理办法,各地也将结合实际强化省级统筹,解决好土地出让收益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需求不匹配的矛盾。据悉,各地今年预计将落实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,没有出台实施细则的地方将尽快制定出台。
此前在黑龙江、山东等地采访时发现,虽然各地水利部门已经根据这一10%*金(1744.90,13.90,0.80%)*策纷纷出台了因地制宜的规定,山东省水利厅甚至提出土地出让收益的10%至20%用于农田水利建设,但这个*策目前在各地均无法落到实处。水利部部长陈雷曾预测,如果这10%能够落实,按2010年土地出让收益的总额,每年可以落实600亿元至800亿元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。
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向《经济参考报》介绍说,在上海、广州、北京等发达地区,每年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突破1000亿元,却几乎没有农田水利建设需求;但在新疆、青海等省份,农田水利欠账很多,却没有多少土地出让金。据悉,此次水利部和财*部即将联合下发的土地出让收益中央统筹使用管理办法,就是为了上述目的。不仅如此,各地也将结合实际强化省级统筹,解决好土地出让收益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需求不匹配的矛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