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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之子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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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中科白瘕风级别 https://m-mip.39.net/news/mipso_5887992.html

午后咖啡

caoshu

自然之子

——论莫非的植物诗学

二十世纪到二十一世纪之间,中国诗坛有两位“古人”,一是南方的杨键,一是北方的莫非。杨键说,“我不大承认我与这个时代有何联系,但我究竟是哪个朝代的移民呢?我大概是魏晋时代的一个老僧,或明末清初的一个移民。”①长期以来,杨键隐逸于安徽马鞍山,远离时代中心。莫非自从年发表《反对秘密行会其它——我与词与物》,作为“第三条道路”②的一个先声,临近不惑之年,大约也是看清了自己的道路,什么也不说了,一头栽进北京及其周边的植物世界,做起了十八世纪的博物学家和十九世纪的超验主义者。杨键信佛,其写作之入世之深,在当代诗人中却罕有人匹;莫非没有任何宗教信仰,信奉万物有灵,也没有哪个诗人比他更“出世”。古人云,小隐隐于野,中隐隐于市,大隐隐于朝。莫非出生在北京,中年后居住于北京金融街,从他的小区出来,往马路对面一望,一片低矮的胡同勾画着老北京幸存的面貌,再往前,就是金碧辉煌的紫禁城了。莫非隐居于此,至少称得上“中隐于市”了吧。中国古代有着历史悠久的隐逸文化传统,相传汉武帝时期,东方朔不能做天子大臣实现宏伟抱负,耳闻目睹和亲身经历封建专制主义*治的黑暗、不公、残酷和凶险,总结历史和人生的经验教训,于是开创并实践大隐的处世之道。其《据地歌》云,“陆沉于俗,避世金马门。宫殿中可以避世全身,何必深山之中,蒿庐之下?”大约陶公之“结庐在人境,而无车马喧。问君何能尔?心远地自偏。”与之或有渊源。魏晋时期在历史上声名卓著的隐士——不是一个,而是七个,那便是“竹林七贤”,其中最有名的要属嵇康和阮籍。七人是当时玄学的代表人物,虽然他们的思想倾向不同。嵇康、阮籍、刘伶、阮咸始终主张老庄之学,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,山涛、王戎则好老庄而杂以儒术,向秀则主张名教与自然合一。他们在生活上不拘礼法,清静无为,不苟合于时*,聚众在竹林喝酒,纵歌。此七人,偶尔也在莫非的诗行间出入。莫非年12月31日生于北京。七十年代末开始写作。主要作品有:《棕榈树》(长诗,)、《狂人乐团》(诗剧,)、《空白的空白》(诗集,首,)、《词与物》(诗集,首,-)、《精神史》(诗组,66首,-)、《没有形容的日子》(长诗,)、《没有时间的花园》(长诗,)、《没有场景的词语》(长诗,)、《没有交锋的剪刀》(长诗,)、《曼佗罗手稿》(笔记,)、《时间之门》(长诗,-)、《十四行诗集》(首,-)、《传灯录》(诗集,首,)、《清凉山》(诗集,72首,)、《大觉寺》(组诗,)、《经济略》(笔记,)、《奥黛丽的奥黛丽》(长诗,)、《小工具箱》(笔记,)、《苏拨》(诗组,)等。自新世纪初“沉寂”下去,此后近二十年,莫非仿佛从当代诗坛消失,没有几个人知道还有一个叫莫非的诗人存在。在将近六十年的时间里,莫非写了四十多年诗,做了3年多园丁,花了二十年时间拍摄植物。用他自己的话来说,“24岁之后就再也没有做过正事儿”。成为园丁是偶然,和草木的亲近则是必然。“文革”前,他家在北海,到处都是植物,后来被错置的命运抛到山里,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光,也是在野地度过。一个诗人的选择几乎是宿命,这不单是说一个人对诗人身份的选择,还包括作为一个诗人以后写作路径的选择——不是方法论意义上的,更关乎世界观。多年前,莫非写过一首名为《遗嘱》的诗:“生与死仿佛木桥与流水,相遇又错过。/这是命中注定的时刻。/我没有值得留下的遗产。/连我的孩子也都在我的心中先后病死。/我的最初的哭声预言了我的一生。/……忘掉我。/我的坟前不要竖立墓碑。石头会被风化。/把我的祭日从挂历撕去。/死亡如此清晰,生命却是那样模糊。/人啊!你好像坟头的轮廓!/心啊!你仿佛墓穴的外景!/至于我的葬礼需要开始那就开始好了。/不要等我。/真的,这是最后的请求。”诗写完后,便被莫非丢在了一边。大概是年的秋天,这篇《遗嘱》随莫非的朋友马德升去往远方的瑞士,经他推荐给博洛尼亚大学的诗人和汉学家鲁索,编入《中国当代十人诗选》。年底,又经由马德升从巴黎寄给远在美国的严力,于年刊载于他在纽约创办的中文诗歌杂志《一行》上。再后来,年初,《遗嘱》被张清华辗转收入《中国优秀诗歌-》中。和许多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孩子的命运相似,莫非在五六岁时就因为“成分问题”随父母下放到河北太行山的一个山沟里,一去十二年。他说这段经历对他后来的写作有着致命的影响。那时候他和全世界都说不上话,只能和自己说话。对他而言,写诗就是跟自己说话。很多人和莫非说,这首《遗嘱》像是一个老人所写。这诗里的生死是如此彻底,它让人感到了痛。人们认为这是莫非的代表作。但莫非觉得,这首诗太过“成熟”,它写在不正常的阶段,是一首不太正常的诗,如今他不会再写了。③一个诗人短暂地离开人群、社会,算不得什么,持续几十年远离尘嚣又居住于尘嚣之中,在现代社会,不得不说几乎是一个奇迹。莫非是一个笔名,莫和非皆否定,中国历代隐士的背景里,也无不包含一个巨大的“不”。莫非做出的人生选择和诗学选择,其决定因素,大约还是童年。童年的孤独,家族的命运,或许让莫非很早就看透了生死,没有这一点,就很难谈得上“淡泊名利”,更谈不上“隐逸”。对于莫非来说,三年自然灾害和“文革”的灾难,他比杨键显然有着更深刻的记忆,他就一句“废墟也是种子”,将那一切淡去了,或许他已经有太多的“不”——不论是对他的童年时期所处的那个疯狂的时代,还是成年以后这个物质主义狂欢的时代。一个看透世界的人,深知说再多的“不”也没用了,在绝望中隐逸,于草木间重建,而不是见证和哀悼,而把一生都投入到野地里,和植物对话,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,在某种意义上,他是在致力于恢复中国古典文化道法自然的传统,以个人性的示范建立一系列精神镜像,与这个急功近利的时代互为映照。二年前后,莫非进入一个写作的亢奋期,写下《苏拨》系列。“苏拨”是诗人生造的一个词,在诗中似乎更偏女性色彩,一个具有神性意味的存在。这个系列每一首诗都配发了一张植物图片,诗与图有那么一丝关联,或更像诗人的拍摄的时候受到了植物细节的刺激,激发了一首诗。《苏拨》带有浓厚的超验主义色彩,全然依凭直觉,打破了线性逻辑,没有写作地点,没有诗意发生地——或者说诗歌活动的场所就是一个植物世界,写作主体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偶尔发声,以“就事论事”的方式,“我”并没有出场。“苏拨”作为一个词语,是一个创世纪般的存在,“苏拨”不在场,世界的荒诞或困境随即出现,正如词语来了,事物亮了,“苏拨”仿佛就是那启动一首诗的机制的词语。从整体风格上看,《苏拨》仍属于对世界的整体性“观看”,世界的纷繁乱象被高度抽象了,只是在“苏拨”的映照下,一切都被还原成为一个个不无荒诞色彩的细节,而其语言形象也是象征化的——象征主义在诗中只是作为一个房间里的配件,而这个房间是辽阔的自然。“苏拨”出现,万物似乎各安其所,有了自然的秩序。显然,在诗人看来,世界之所以混乱,皆因为人。人是一切混乱之源,人是麻烦制造者。梭罗说,“我之所以走进林间并不是想生活得便宜些或者更昂贵些,而是想以最少的麻烦做些个人想做的事。”或许莫非沉浸于植物世界,有着一样的动因,在他的眼里,万物有灵,植物世界的一切井然有序。为了解决了象征主义二元对立的焦虑,莫非在《苏拨》中采取的办法,是让语言说话,语言言说,将整体性的“语言的观看与倾听”,置入一种不无寓言色彩的言说中。或许它给读者的观感是远离了时代,但是不难看出,它以一种超越时间维度的方式,从背面直取核心,只是现实色彩淡去了。《苏拨》不是静虚的,如禅诗;也不是高蹈的,如宗教诗。它是人和神的一种对话性存在,是出世的又是入世的。当然“苏拨”的身份并没有确定,但越是如此,越有了某种沉默不言的智慧和神秘,行动就是明证。最主要的是,“苏拨”成了一个洞晓世事人情的倾诉对象。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,事实上最缺少的,也就是这个“她”。

正是我们的夜晚,苏拨。有人激动

也有人发抖。伸进窗的马头满眼泪水

幸运儿站在板凳上,也没够到什么

那些必死无疑的事物,依旧带着光芒

两边的篱笆被推开。蚂蚁的痕迹

不是蚂蚁留下的。爱情锯着一根火柴

我们的疼痛不可以流露,就像蜗牛

不可以飞翔。苏拨的手已经空了

天气一坏准在半路上。苦菜结了籽

不知道的旋花科植物,绕着时间生长

墙壁的缝隙比标语还要清晰。苏拨

剪不掉的布匹张开了,四面都是风

——《剪不掉的布匹张开了,四面都是风》

姑且不论诸如“伸进窗的马头满眼泪水”、“爱情锯着一根火柴”、“墙壁的缝隙比标语还要清晰”,此类意象雕塑般的明晰,意象主义只拿来作为对现实的浓缩,而就其明晰性而言,显然有着比虚浮的意象更具概括力和准确性。它的荒诞色彩,又和诗的语境协同。由于有“苏拨”的存在,这样的言说方式才显得得体:既有对世事的烛照,也有对人性的窥探,充满激愤和悲哀。如果说里尔克的《杜伊洛哀歌》是小号穿透云霄的声音,那么《苏拨》则是低沉的大提琴,偶尔夹杂着令人为之一震的鼓点。“剪不掉的布匹张开了,四面都是风”,让人想起里尔克的《预感》。布匹和旗何其类似,情感一样饱满,诗意敞开。但凡这样的篇章,作为写作主体的诗人,虽然以“我们”的形式出现,但一开篇就仿佛向“苏拨”倾诉——相互吵架,幸运儿自认为高人一等,推开篱笆而去留下的足迹也不过是蚂蚁足迹一般庸常,相爱的人在毁灭最后一点可以产生光亮的东西,这一切,困境或荒谬,无人可说。说与“苏拨”,一切就得到了缓解,就看见植物世界的秩序完好,“苦菜结了籽/不知道的旋花科植物,绕着时间生长//墙壁的缝隙比标语还要清晰。”而“苏拨”也俨然一个拯救者,“苏拨的手已经空了/天气一坏准在半路上”,仿佛诗人是“苏拨”的知音,仿佛“苏拨”是一个忙于“灭火”的“消防员”。不难看出,莫非此一时期的写作,和古典山水诗之造境或抒情,有着很大的差别,它实际上带有浓厚的寓言叙事色彩,抒情收敛在诗意的背后。诗人是作为一个语言的观看者,隐性参与了诗意现场,和“苏拨”形成“同盟”或“知音”关系。“苏拨”的身份是在语境中自动生成,没有任何预设,不同的读者也可以根据不同的理解做出界定。“苏拨”在场和不在,诗的“境况”大不相同,也没有让“苏拨”成为一个全知全能的上帝,或者神——

苏拨也不清楚一根绳子几只蚂蚱

几只蚂蚱一根绳子。仿佛拴在一起

就有了气候。不管秋后算帐不管

开春种地,苏拨在草丛间清点万物

跟我们的任何打算没有关系。世界

是有数的,多多少少是有数的

要回来的东西,放在手上很快烂掉

我们还是当成了宝贝。苏拨的法宝

掩藏在狗尾草停止的那个时间里

知道的已经错过,刚来的已经破灭

一根绳子上的蚂蚱拉断一个根绳子

苏拨看了仅仅嘘了一声,回头走了

——《苏拨也不清楚一根绳子几只蚂蚱》

“苏拨”的形象塑造成为诗意生成的一部分。一根绳子上的蚂蚱,是约定俗成的东西,在“苏拨”眼里,就不免有几分荒谬——人的利益纠葛也好,把废物当成宝贝也罢,这一切“苏拨”都不感兴趣,人类的秋后算账和“苏拨”的清点万物,也是不一样的。正为这样,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的境界,都十分明晰。蚂蚱拉断绳子,“苏拨看了仅仅嘘了一声,回头走了”,此情此景,十分生动而真切。《苏拨》当初在新浪博客发表时,每一首诗都配了诗人拍摄的植物图片。比如其中一首诗,配了一幅秋海棠的图片,茎干有一个节口,抽出了一丝皮,从一片嫣红里抽出一抹白。这是人为损坏的痕迹,但显然不是诗人所为。诗人只是一个发现者。照相机捕捉的,只是一个此在的场景。它只在此,不能到达彼,只有词语才能引领它到达世界的彼岸。诗要有所“看见”,有所“呈现”,在图象和世界之间,词语一走动,雾散去了,诗歌诞生了。也许对于莫非来说,拍摄植物是他和植物对话的语言一种,只是在举起相机那一刻,找到了一个对话的契机,但是审美活动显然已经发生了。植物世界天然的秩序和美,先验地在那里,等着你去发现。我们不妨看看秋海棠茎干的一个受伤的节口,打开了一个什么样的世界——记忆夺走我们的梯子,半空的指环只有碰撞没有声响。一本命运的书放在那里放着。贯穿云层的光芒恰好是苏拨的光芒。树叶上的蚂蚁不知道天怎么高,地怎么辽阔不知道我们也是不知道的另一群乱吃的虫子。苏拨在耕作中叫来了莴苣和词语的早晨,仿佛喜鹊回头的时间,咬住结实的干草梗苏拨在孩子们中间,给变形的灌木梳理枝条,让最高的屋顶分开雨季看我们在水边缝缝补补,准备过冬“记忆夺走我们的梯子,半空的指环/只有碰撞没有声响”,与其说是记忆夺走我们的梯子,不如说是时间拆走了记忆的梯子,无从追寻真相。那抽出的一丝皮卷起,被想象为指环,进一步扩展为“命运之书”,仿佛植物世界遭到人类损害,本就是命运。如此以来,不能碰响的指环,象征荣耀也好,诺言也罢,陷入哑默。词与物的路径却打通了。苏拨的光芒,贯穿云层的光芒,照见我们的无知。我们和蚂蚁是没什么区别的,一样是“乱吃的虫子”。对世界的践踏,很多时候都是因为我们的狂妄自大。这是要命的痼疾,人类在创世之初就患上了。苏拨来耕作,在孩子们中间梳理枝条,即象征着秩序的清理,重建。当然在此语境中,诗的多义性也不言自明。摄影和写诗相互哺育,镜头里某一个植物的细节成为一首诗的兴起,诗的经验帮助摄影镜头发现、构图,处理物象之间的关系,从而相互成就。莫非把摄影和诗歌的范畴界定在野草世界,野草世界的平凡和常见,在某种意义上更类似普罗大众的生活,因而在两者之间更能够找到诗意的触发点。野草世界是不言的,沉默的,但是诗往往正是要抵近静默之境,道之所存,即是寂静之所。莫非不是把野草世界的物象纳入诗学的语言形象工具库,而是把它们看作神灵一样的存在。超越经验和理性,依凭瞬间的直觉去抵近真理,正是一个超验主义者所为。在图像和诗之间,莫非发明了“苏拨”这一带有神性或神秘性色彩的人物,使许多不可说的沉默具有了言说的可能,但是总的来看,“苏拨”和其活动的野草世界,更多是作为一面镜子,映照出人类生活的种种荒谬和困境。而在语言层面,一般而言,当代诗的语言运动依托于能指的能量推动,《苏拨》的不同处在于,由于野草世界的语境赋予了“苏拨”的特殊身份,似乎天生具备了某种势能,换言之,“苏拨”的神性属性和寻常人生和世间万物,构成了落差。湍急之时,自然是落差巨大之处,那个时刻呈现的世相就格外突兀,比如——这里是冬天早晨的锋芒。苏拨醒来

打开的野草,比我们的镜子还要明澈

湖水对着柳树的柳树,柳树对着柳梢

苏拨在不是苏拨的地方,回忆天空

星星掉在瓦罐里。雄狮金色的鬃毛

驱散了凛冽的北风。枯死的花儿

依旧夺人魂魄。结冰就是水的结果

此刻苏拨泪流满面,但不是因为悲伤

不是因为幸福。甚至也不因为我们

没有头脑没有眼睛没有肩膀而哭泣

一路上无事生非。装做苏拨的样子

带走的词语,从一个侧面学会了吼叫

“苏拨”流泪,必有大悲!盖因“苏拨在不是苏拨的地方”,一切都错位,发生改变,人类没头没脑,雄狮的鬃毛驱散了北风,有人装作“苏拨”的样子,从侧面吼叫。凡此种种,隐晦而又有所指,又很难确定语义,但是“苏拨”显然推动了语言的运动,并有效地营造了语言的节奏和氛围。“结冰就是水的结果”,如果水象征着时间,那么结冰就是存在最终冰冷的结局。《苏拨》用六音步十二行诗写成,诗体形式一致,却并不呆板,节奏的变化仰仗的是每一首诗不同的语境,以及诗行间的停顿,轻重缓急,皆能自恰。诗的语言是口语化的,即便采用了一些成语或俗语,都按照口语的习惯将它们拆解了,保证了节奏的畅快而不滞涩。百年新诗发展,曾有闻一多等做过诗体的探索,冯至也曾引进西方的十四行诗形式,都不能持续。新诗的散文化一直备受诟病,在这个意义上,也许莫非的探索不无价值。三二十多年前北京的一个四合院,安静,清凉,有一颗躁热的心,在徘徊,吐着火焰,经过五个日夜的燃烧,它平静了。院子上空绿色琉璃瓦,露出柔和的光泽。这是年,在北京,莫非对我说:“在那时候,我就把一切想明白了。”他想明白了什么?“研究词与物的内在关系,并写出‘简单’的诗,这需要付出诗人一生的代价。”这是莫非在《词与物》的序言里写下的话。在长河湾古老的高粱桥斜街,我们一眼就认出来了——无论是他还是我。像相识多年的老友,没站定就说开了。五月的阳光在十点钟的高楼上流泻无声,街道两边的鲜花和树木十分茂盛,市声巨大的轰鸣倒有些隐约,内心的声音非常响亮。莫非穿着棉布格子衬衫,发白的牛仔裤,戴着一顶长舌帽,没有我想象的北方人的高大,并肩走在一起,不需要我仰视,这似乎更拉近了心灵的距离。我们到长河湾附近的河畔拍照,当接近河滩上的野草,他立刻显露出一个摄影家的敏锐,脚步变得利索起来,把镜头对准了我不知其名却似曾相识的野草。他说:“一平方米的野草里,至少有二十种以上的植物。”在一块小小的草地上,他伸手握住几株开花的植物,告诉我,这是苦菜,那是二月蓝,还有夏至草,紫草——尤其紫草,在他的镜头下多么美,小巧的花瓣,淡紫的色彩,而在杂草里,它的花朵居然小到不足一厘米。这些卑微的植物被他发掘出来。发掘的方式,就是“猪拱地”。他往地上跪下,帽檐向后一拉,头抵在地上,镜头像猪鼻子一样对着那迎风摆动的小花,然后就是等待——要等那小花安静下来。此刻的诗人,屏息凝神,物我两忘。据说有一年冬天,莫非在紫竹院对着一丛野草,一连几天在那里猫着,等待光线,一个老太太看见了,她说,小伙子,你在那猫什么呢?别冻坏了。幸亏她没叫来更多的人,才让他等来光线最佳的时刻。时光流逝。我们生命中有许多事物,就像路边那些不起眼的野草一样远去了,我们再找不到任何感觉。莫非说,你认识了一种植物,你就和它有了联系。他说的没错,由于他的介绍,我在另一块草地上一眼就认出了打碗花和夏至草,那杂乱的野草堆,突然有一种莫名的亲切和美丽。一个村庄或一个城市,也是一样,它因为有你认识的人,便和你有了联系。你若在某个院子栽下一棵樱花树,那它每年开花的情景,都会和街道上或河边的樱花大不相同,那个院子,那个院子所在的城市,也因此深深的存在于你的生命里,不论你走到哪里,你都不会遗忘。四莫非的植物诗学的要义在于,野草的细节为诗的感兴,提供了巨大的语言契机。当诗人举起相机等待一棵紫花地丁一个安静瞬间,就在此刻,诗人也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寂静。寂静的时刻,属于诗的纯粹时刻,它保存在记忆里,再次在一个寂静的时刻发酵,一个或一串词语从中冒出,灵感之光就照亮了词语直奔而去的事物。由于镜头画面多是聚焦于细节,要求诗人长期地处于凝视之中。诗得自凝视,拍摄野草的这一行动本身和写诗,聚焦和凝视,有着相通的内在审美机理。植物诗学的方法论和中国古典山水诗有着比较大的差别,不是相对客观地让主体并置于共同的语境中,情景交融,而是更多依凭直觉,带有超验主义色彩。意象化和叙述性并重,较少描述性的语言,并由于“苏拨”这一虚虚实实的词语设置,使诗的寓言色彩更浓厚了。但是在语言的观看层面,或者世界观层面,它们有着一个中国古典文化的滤镜,一切不无神性色彩的场景,似乎含着“道法自然,天人合一”的潜台词。相比知识分子写作的以诗论诗和民间写作的口语诗,莫非真正走在“第三条道路”上,独立,特别,自成一体,环顾当代,在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影响下的当代诗坛,没有哪个诗人选择这样的语言路径:一条超验主义的语言之路。也许莫非并无效法爱默生之意,但是他走入的世界和梭罗太相似——不过一野草一瓦尔登湖而已,他们的本质有着宿命般的相似:自然之子。隐逸,投身于自然,无论梭罗在美国的那个时代,还是莫非在中国的当下,都有一些异类气质,是为功利主义的社会不屑一顾的。但是,越是这样的时代,做一个隐士的难度就越大,远大于嵇康的时代、陶渊明的时代,没有看透生死,想明白人生,放下一切世俗利益,并有着强大的精神意志和自信,是不可能几十年如一日持续和自然对话的。爱默生有句名言,“相信你自己”,这句话成为超验主义者的座右铭。这种观点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,有助于打破“人性恶”、“命定论”等教条的束缚,为热情奔放,抒发个性的美国式文化奠定了基础。而从莫非的人生和诗学的选择和实践来看,是对自我的坚守,以行动表示对这个物质主义时代的拒绝,而中国文化缺少的,正在于这样的“个性”。一个人不能发现和坚守自我,就很难谈得上什么创新,随波逐流,最终是成为了集体的分子或混合物、权力的工具、流水线上的“机器人”,而失去了自我。

莫非所摄植物,基本上都是长焦镜头聚焦的逆光图片。逆光,即是说拍摄者面对光照,浩瀚之光,令人目眩,必须等待光线柔和的时刻。光之浩瀚,一如宏大抒情,言辞滔滔,不知所云。柔和的光里的一片枯叶或一朵玉兰,因为逆光,枯叶尽显其纹理和明暗,玉兰更见少女般的妩媚。逆光拍摄给予写作以巨大的启示:光之透射,犹如情感之沉浸、气息之凝聚,诗正是源于此。一切浩瀚之光里的景象皆是散文的,一个外地旅行者的公共美学的赞叹,与诗并无根本关联。其泛泛情绪掠过山川树木的表面,不过是光之泡沫。在某种意义上,莫非的植物诗学,也正是在此有了和古典山水诗的区分,古典世界观被转化为一种现代性美学。背景的虚化和主体的凸显,也是一个主体意识确立的重大标识。

人格独立,没有浪漫主义的情感张扬;个性独立,也没有现代主义的想象放纵。独立自足,超然物外,但是野草之镜里又倒映着现实人生,较少怡然自得而多反讽隐忧,隐逸背后,实则藏着一颗为世人指出自然的榜样的初心,这是莫非植物诗学的根基。五年,莫非一口气出版了七部著作。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《风吹草木动》,放在博物类,诗依然到场助兴。由作家出版社出版的《我想你在》,植物隐于诗行间,集中呈现了至两年间的作品。“我想你在”,是“我思故我在”的延伸,“我思你就在”,也可以说“我”希望“你”在,就像一个人遇到好事,希望心仪之人到场分享。对于莫非这样彻底放弃世俗利益的诗人,所谓“好事”,自是与世俗利益无关,而是萝藦开始飞翔或水边的千屈菜开花了之类。自然是一个美的博物馆,它像废墟一样被当代遗弃了,莫非是真正的自然之子,是那座古老的博物馆的馆长。他将自然之美重新呈现于语言,已经不再有浪漫派的唯美主义,而是清新的,收敛的,超越于俗艳和奢华——或者说完全是另一种奢华,因为在他看来,草木亦存在,甚至比人类有更大的智慧。因此所有的美的瞬间,都被赋予了细节,被光重新塑造并进行聚焦。现代科技发明的数码相机,为“凝视”提高了像素,背景的虚化,让野草作为主体,被凸显出来。诗人的“审美”除了得到现代技术的协助外,还从古典情境的物我两忘中,引出存在之思,野草世界不单是一个意象库,而是与“我”共存的一个“他在”,不单作为镜子,而是作为“此时此地”的一个共同的存在者,它提供了自我客观化的视角,又为返回自我的行程布置场景。如果说《苏拨》中野草世界更多是作为现实生活的一面镜子,“我”只是隐性在场,那么《我想你在》和同年出版的《逸生的胡同》、《芄兰的时候》和《一叶一洞天》,“我”走上了前台,“苏拨”退隐幕后,野草世界作为存在者出现在日常的场景中。诗中出现了“你”,“你”的存在,让诗形成一种对话性结构,“你”作为写作主体倾诉或对话的对象,比及“苏拨”在场,有了更加亲密的语言氛围。或者随着年龄的增长,诗人也变得更加冲淡平和,《苏拨》时期的拟制不住的愤懑和激烈消失了,诗之潺潺言说更像一个旅行归来的旅行者向身边人讲述着“异域”的美——对现代城市人们来说,大自然已成为他们的“异域”,而诗人莫非也并不是一个旅行意义上的旅行者,或一个简单的植物拍摄者,而是一个沉浸于自然和草木同根同生,并与之深入对话的诗人,他的诗句来自于泥泞中的艰辛劳动和大雪中长时间的守候,因而在最纯净之处揭示了存在和时间的价值。“我想你在”,每一个“在”的时间都将极大地刷新你对于存在的认识。“在栏杆和明月同在的时候”,“在芭蕉花开的窗口”,“在一棵漆树下早春和早餐也一起在”……安静,祥和,自在,明媚,万物各有所属,雨水是雨的种子,桥是满山梨花回望溪流的桥,萝藦飞着“我们在一起”别问了,一切“在”就好。清新的自然刷新了语言,语言对存在有了清新的定义,仿佛一个现代社会的知音世界,远不是那个农耕时代的“桃花源”。莫非说,“万物有生有命。种子和废墟也是不朽的。有谁见过废墟在大地上又一次垮掉?”这是对存在最后的信念,最后的信念源于一颗初心。这个时代谁还有一颗初心,连最朴素的人也背离了自我,物质至上,金钱像个魔鬼一样操弄着人类,兄弟反目,同伙不同心,内讧不断,凡此种种肥皂剧,每天都在上演。莫非为萝藦立传,以一本书的规模,将镜头里的萝藦安放在语言中,让它在诗中继续飞翔——飞得更远,当然是想让萝藦短促的一生去映照人的存在——何等荒谬和不自然,并在那镜中敞开一道道语言之门。诗人甚至不拘囿于四季,长途跋涉至《诗经》,寻出萝藦古老的名字,“萝藦在《诗经》里叫芄兰。就像芦苇叫蒹葭一样。萝藦如老衲,芄兰若少女。萝藦和芄兰就是一个。分不开扯不断的一个。萝藦和芄兰相互缠绕,藤上结果,如去如来。”(《芄兰的时候》页)说的是植物,映射的是人类。人的名字,自始至终不曾更改,那名字拥有的实体,却随着时间流逝彻底改变了。人的结果,能臻于“如去如来”之境,当是怎样的大自在。《芄兰的时候》相比《苏拨》,淡去了寓言和超验色彩,语言风格更加平和亲切,“我”作为主体在诗中出场,扮演了一个真正的“自然之子”的角色,无论“我”之倾诉,告诫,还是“我”之呼唤,都有了强烈的情感色彩,是作为一个在场者,剧中人,而不是作为一个见证者、局外人。当然由于诗人依托的是自然的世界观,诗行间的烟火气就经过了过滤。不难看出,诗人也不是把自己看做俨然修成“正果”的“自然之子”,这个“你”,就像“我”寻找的保有赤城纯真之心的另一个自我,一个真正的“自然之子”——我在风中找你。在雨水以后/找你,在江南江北找你回来//在冬天和灌木的枝梢上找你/在乳汁和饥馑的早春找来找去//在婴儿的摇晃中,河水退下/在妄想和妩媚的日子找上门//黑发找到了白发。无心找到了/野心。傻子找到了一堆银子//好像天空找到了天外的星星/荷叶找到了省油和不省油的灯//我继续找。他们找的是他们的/而我相信的萝藦不在萝藦里——《雨水以后》④这是典型的莫非句法,明白如话却机智巧妙,将“找”这一语言行动的主体和对象的不断变换,径直切入了人之存在的本相。“黑发”和“白发”,“无心”和“野心”,“傻子”和“银子”,这样词语的对称和语义的非对称,在语言上形成均衡之美,在美的形式后却是不无荒谬色彩的真实。“萝藦不在萝藦里”,既是真正的萝藦不为萝藦界定,也是意在言外、诗在象外之注脚。莫非早期和《苏拨》时期有着强烈的反讽,语调冷峻,甚至有些刻薄,义理在手,不讲“情面”,到了五十以后,随时间而来的智慧,也寓于诗行中,亲切,包容,即便反讽仍在,也是蜻蜓点水,仿佛深谙了“强扭的瓜不甜”的民间智慧。从《芄兰的时候》看来,诗既愉悦,也智慧,几乎每一首诗都奔向一个朴素的哲学之境——这里面的智慧不是简单一句“道法自然,天人合一”,或“不忘初心,方得始终”,而是将其人格化、个人化和具象化了,其诗意价值,大约也正在于此。六“礼失求诸于野”。文明的荒野不在荒野,而在废墟之上。莫非说,胡同也是荒野。“逸生的胡同”,当是隐逸而生,隐逸而生的胡同,正是当下胡同的境遇,人的境遇所在。在挖掘机和炮机不可阻挡的力量下,胡同土崩瓦解,人类悉数迁走,植物却幸存下来,无论地*还是芄兰,苋菜还是构树。莫非相信自然的伟大力量——“推土机并不比草木的力气更大”,“推土机一定会在草木之前消失。”他说,“没有植物们的照料,人类甚至不会诞生。没有植物的世代交替,人是活不下去的。”大自然是文明的根基,“人定胜天一定是鬼话”。他甚至说,“我不信人是万物之灵长。只要人还是人,自以为高出草木一大截,就做不成大自然的朋友。”诗人的自然观,显然具有现代社会的民主平等的思想意识,在他眼里,草木世界或大自然,是人类的一面镜子,也是存在者,是文明的摇篮。莫非并非一个十七世纪的泛神论者,但他相信草木通灵。唯物质论,进化论,当然与此背道而驰——在那里,草木只是一个践踏的对象,大自然可以无限改造。在诗人眼里,胡同里和人一起生活的植物,有着无边的奥义,他拍下的花、果、叶,只是作为胡同这本书的插图,真正说来他还只是个不求甚解的阅读者,只有大自然是一部最完美的书。比如墙缝里的构树,就是一个隐士形象;比如萝藦的四季,就演绎了生灭和轮回。所以诗人说,“花时间看花,等时间结果,自得其乐始,自然而然终。”《逸生的胡同》,与其说讲述了82种植物的前世今生,还不如说讲述的是植物的智慧、存在之道和人生的哲学。诗人的讲述方式,既是博物学家的——就其科学性而言;又是诗人的——以它的诗性而论。舍去语言的玄思,修辞的繁复,归于一种极简主义风格,不是一个老北京向外省人做出导游式的解说,或一个博物学家的植物图册,而是一个诗人向读者细数胡同里的植物,如数家珍,将人生的感喟寓于“就事论事”之中。比如《金银木》,“金银木,结果不是金的不是银的。”从语言开始,“冬天在北京城里要是看见满树豆大的/小红果子,八九不离十,就是金银木了。//金银木还有个名字,金银忍冬。”名可名,非常名。“真是叫对了。”诗到语言为止,一声感叹里有诗的余韵,语淡而味终不薄。再看《紫丁香》,“紫丁香那么紫那么香还说看不见闻不到好吧不跟你再啰嗦了”,一行诗,居然暗含一种对话性的结构,现场感就在余音里呈现,对话的对象是对事物失去敏锐、对自然之美熟视无睹的人。这样一种日常的语调,格外亲切动人,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睁开眼睛。每一种植物,是一种启示,煌煌近百种植物,就形成一部启示录,充满朴素的智慧和简明的箴言。这怎么是鸭跖草呢?分明是蓝色给了花儿,花儿给了天空。花儿和天空分别给了大海和孔雀。⑤七枯竭方能接近本源。拆除才可以重建。杨键以荒草起兴,吟而叹之,哭而悼之,而成煌煌《哭庙》;莫非从一片枯叶起头,追溯天目琼花一生,遂作《一叶一洞天》。枯竭是欲望的枯去,精神的觉醒;拆除的是语言的路障,真相的遮蔽物,而不是枯叶中的石像、灰瓦或木花窗。枯叶昭示了一种写作方法论,在某种意义上,它意味着空无,意味着一种艺术的饥饿状态,其等待的,是一束光,或一个诗人的凝视。不是解构主义式的“拆除”,不需要拆除,已然如是,就像种子。所以莫非一再说,“废墟是种子。”我们也可以说,废墟是文明的种子,语言的种子,就像雨水是雨的种子。枯叶的状态,类似打坐的老僧,面壁的释迦牟尼,诗人陈先发说,为了破壁,“他去种了几丘青菜”,莫非悄然走近一片枯叶,等待一束光照临,他们的语言路径,殊途同归,其精神气质和艺术秘密,同在一个“枯”上。逆光中的枯叶,在不断的拍摄中,不同的聚焦和寂静的时刻,激发了不同的诗想,没有人这样专注于天目琼花枝梢上的枯叶,也许因为它令人惊讶的命名本身就蕴含诗意,“天目琼花。/看这名字就叫人欢喜和妄想。/是天目开还是琼花开呢?”我相信它和诗人的初见,正是旷野上天目琼花层层叠叠、花影重重的时刻,到了结果,落叶,诗人举着镜头对她的追随,已经不知多少个春秋,因而枯叶集,就像回忆,怀念,熔铸了深厚的情感和渺远的诗思。比如一片枯叶垂挂枝梢在光中虚虚实实,一种难言之美呈现于画面,这个时刻诗人的诗句“一片叶子是一片叶子是一片叶子”,仿佛喃喃自语,却是最高的赞美——是对个体的高度肯定,从植物世界的细节呈现的自在之美,引发诗人一再赞美,为人的主体意识确立,找出了自然界的榜样。枯叶的叶脉有如路径,捷径也好弯路也罢,没有比这更形象的参照物。但又不是参照,而是枯叶之言说,或语言言说——枯叶开口说话,“有的是弯路有的是捷径/走弯路的人啊你可看见/那么远的村庄是村庄/最近的石头不像石头/走捷径的人啊你要当心/那里匆忙一片漆黑一片/那里除了捷径没有别的”,就像一个先知,在荒野上或半明半暗中,向人类说出智慧之言。《一叶一洞天》是一部沉思录,每一首诗只有一行,八十一行诗又组成一首小长诗。一行诗对应一片天目琼花的枯叶。“你试着说出了第一眼看见的事物”⑥,这是第一首、或第一行,仿佛语言的起源,世界的发生。以第二人称开口言说,拟人化,不单是实证草木通灵,尤其赋予了一种沉思和回忆的状态——其实诗在很大程度上,都是回忆的产物,语言的玄思状态,漂忽无定,得到天目琼花的引领并厘定边界。词与物简明的路径,在此得到丰富的演绎。英国诗人布莱克有诗云:“一颗沙粒看出一个世界,/一朵野花里一座天堂;/把无线放在你的手掌上,/永恒在一刹那里收藏。”(梁宗岱译)莫非是在一片枯叶里观看世界,看天目琼花的一生和芸芸众生的人生,“一棵树不就是一片叶子吗?/叶脉一样清晰的枝梢,/隐藏在枝梢一样的叶脉里。”个中禅味,令人回味。莫非持续四十年的写作,建立了一个草木共和国,她的立法院的座席上的议员们,不是诗人,而是萝藦、地*、紫花地丁、天目琼花、千屈菜、蜀葵等等,诗人只是一个书记员,或旁观者。他站在芄兰的台阶上发声,也不过是叫你来看萝藦开始在空中飞翔。事实上在这个时代,这样的声音或许会被视为一种大惊小怪或多此一举。天目琼花的枯叶开了天眼,开出的花朵,超凡脱俗,迟早有一天,会有更多人认识天目琼花,好比莫非的草木诗经。一个自然诗人,若不能从旅行者的审美进入存在之域,那顶多是一个浪漫主义的续貂者,其审美经验不是原生的,而是继生的,诗里的声音也不是出自草木的动静而是大脑里翅膀的响动。莫非的自然观是在他俯伏于草木根部,以“猪拱地”的辛劳,持续几十年和草木对话形成的。“这个星球足够完美/万物不以类聚不以群分/黑洞望着宇宙的过去并不远/夜空闪耀,漫天河山//无知且傲慢的人啊/忘了跟蚂蚁也是同宗/山茱萸四周亮灿灿的嗡嗡声/那样简单,那样劳神//天文学有多么惊艳/文学就有多么荒废/草木在草木里种大豆和小米/如花在野,有生有命//所以不用因为/正像因为不关所以/做你自己喜欢的人喜欢的事/一颗童心,毫无准备”——这是莫非近期的一首诗,几乎涵括了他的全部的自然观。一个没有阶级和贫富之分的国家,那一定是野草的国度;忘记与蚂蚁一样卑微的人类,从来没有真正明白时间。一个一再说野草花朵有生有命的诗人,他就是那一株劳神的山茱萸,他不会说萝藦像什么三叶草又像什么,而是说野草世界大家庭的每一个成员是什么。野草世界更像一个平民世界,没有命名或寂寂无名的平民处境,如野草无二。一个诗人举起镜头俯伏大地,其姿态本身就蕴含着对存在和大地的敬畏和爱——而大地,正是存在的根基,野草乃是人类的照看者。人类的索求漫无止境,野草无欲无求,自在自足,其中饱含生存之道。野草的独立自足,以不同的形态在不同的瞬间,被诗人发掘出来,被命名,也为文明接续了一个断裂太久的伟大传统——这个传统在中国先秦时代已经确立。莫非的写作,从早年颇具元诗色彩的写作,到超验主义的《苏拨》,最终转向一种不无禅意的极简主义风格,始终依凭具体的植物语境,具有寓言的直接、放大了的植物细节的明晰。在当代诗歌的写作场域,他的写作是独特的,甚至卓异的,风格特征十分鲜明。其语言作为很像一支暗夜里的单人火炬队伍(希尼语),在街灯照彻夜如白昼的当代,难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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